双林股份: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2017-01-1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宁波双
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股份”或“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对《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
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
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因筹划重大事项,双林股份股票自 2016 年 11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
在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11 月 4 日)的收盘价为每股 34.00 元,本次停
牌前第 20 个交易日(201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35.72 元,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4.82%,同期创业板综合指数(代
码:399006.SZ)累计涨幅为-2.86%,同期制造指数(代码:399233.SZ)累计涨
幅为 1.56%。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
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
二、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
影响,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
条相关标准。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