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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林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15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3、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
职责所需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邬建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吴少伟先生为副
董事长;同意聘任顾笑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史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聘任叶醒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独立董事:刘俐君、张丽娟、程峰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