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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林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达到 1%暨
                     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股东龚雨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持

有公司26,28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4%)的股东龚雨飞先生计划自2019

年1月22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9,314,36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00%)。

    2019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截止报告书披露当日,龚雨飞先生已累计减持3,045,700股股份,持股比例已降

至5%以下。

    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收到股东龚雨飞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情况告知函》,

龚雨飞先生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达到1%且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在减持区间内,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

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占总股份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例

                                 2019.3.5              11.207          2,895,000         0.6216%

  龚雨飞           集中竞价      2019.3.6              11.325           150,700          0.0324%

                                 2019.3.12             11.922          1,611,400         0.3460%

            合计                      -                11.458          4,657,100         1.00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285,000      5.6440%      21,627,900       4.6440%

  龚雨飞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285,000      5.6440%      21,627,900       4.64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龚雨飞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2、龚雨飞先生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3、龚雨飞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

    4、本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龚雨飞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