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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芯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9-07  

						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6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国翼电
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翼电子)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申请期限为 12 个月的授信敞口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国翼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 年 04 月 23 日
    住    所:成都高新区科园二路 10 号 2 栋 1 单元 6 层 1 号、7 层 1-2 号
    法定代表人:杨洪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另择场地经营)、销售安防设备及系统(国家有专
项规定的除外)、电子元器件;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设计、施工(凭
资质许可经营);网络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系:国翼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1,232,196.76                28,067,066.47
负债总额                      12,096,110.36                 9,056,257.54
其中:银行贷款                      -                            -
         流动负债             11,096,110.36                 8,056,257.54
净资产                        19,136,086.40                19,010,808.9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2016 年                    2017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9,549,586.85                 7,636,956.45
利润总额                      2,465,477.33                  -118,795.03
净利润                        2,110,802.15                  -125,277.47
    注:上述 2016 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信用等级状况: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国翼电子的信用等级为 BB。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保证的主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
3,000 万元。
       3、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
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公司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
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国翼电子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可进一步满足其经营发展
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拓展。现国翼电子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小天竺支行申请期限为 12 个月的授信敞口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鉴于国翼电子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
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
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同意公司为国翼电子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 3.59%。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6,75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
保),本次担保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9,750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 11.6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将在后续及时披露担保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
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振芯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