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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芯科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7  

						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4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更改、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7 日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
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一号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莫晓宇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 14:30 在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一号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37 名,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8,223,5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488%。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
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53,263,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6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6 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4,959,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34%。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股份数量 14,852,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671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经过充分讨论,表决结果
如下:
    1. 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8,200,4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反对 23,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82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5%;反对 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5%;弃权 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泽传律师、陈诗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