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7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17-067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6 日(星期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系统相结
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9 日以现场通知和邮件通
知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实
际出席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张育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对外签署主营业务投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
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最终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同意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期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名与会董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蓝绿光业务扩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适应市场的需求,经公司充分论证,拟进一步实施
蓝绿光业务扩产项目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充实公司综合竞争力,且项目目前已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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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良好的实施环境。因此,同意公司蓝绿光业务的扩产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期刊
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名与会董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合作协议,公司应在南昌市新建区
成立项目公司,主要经营蓝绿光 LED 外延片和芯片的生产及销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期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名与会董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通过与产业基金的战略合作,有助于公司抓住光电行
业发展的契机,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进一步优化、丰富公司业务结构,
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期刊
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名与会董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
客户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
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
池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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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名与会董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及相应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扬州乾照因生产经营的资金和设备
需求,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总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6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扬州乾照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
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此次担保未要求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期刊
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名与会董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扬州乾照向银行申请 30,000 万元项目贷款提
供担保,能够为扬州乾照的经营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推进扬州乾照红、
黄光 LED 芯片及三结砷化镓太阳能电池扩产项目的建设进程。
扬州乾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未要求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期刊
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名与会董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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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 名与会董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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