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17-091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2017 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的“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的“2、重大环保情况”披露不完整,现补充如下:
补充更正前: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补充更正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主要污染
公司或 排放 排放口
物及特征 排放 排放浓 执行的污染 核定的排放 超标排
子公司 口数 分布情 排放总量
污染物的 方式 度 物排放标准 总量 放情况
名称 量 况
名称
废水排 CODcr:
水 污 染 放口:1 186mg/
物:COD 个; L; 《厦门市水
cr、氨氮 生产楼 氨氮:1 污染物排放
厦门乾 气 污 染 处理 屋顶有 0.9mg/ 标准》三级 CODcr:1 CODcr:14.
照光电 物:氨、T 后达 机废气 L; 标准; 0.82 吨/ 4 吨/年;氨
10 无
股份有 VOC、氯 标排 排放口 4 丙酮:2 《 厦 门 市 大 年;氨氮: 氮:1.92 吨/
限公司 化氢、硫 放 个、酸碱 4.64mg/ 气污染物排 1.44 吨/年 年
3
酸雾、氟 废气排 m 放标准》表
化物、丙 放口 3 氨:54. 1 限值
3
酮、氯气 个,含氨 1mg/m
废气排 氯化氢:
1
放口 1 0.75mg/
个,食堂 m3
油烟排 硫酸雾:
放口 1 0.2mg/
个 m3
氟化物:
0.115 m
g/m3
氯气:0.
6mg/m3
TVOC:3
7.54mg/
m3
COD:3 COD、悬浮
COD:5.9 COD:85.2
4mg/L 物、总砷执
5t/a 42t/a
悬浮物: 行 GB8978-
悬浮物:2. 悬浮物:6.
废水:CO 15mg/L 1996《污水
处 理 63t/a 58t/a
D、悬浮 氨氮:3 综合排放标
后 达 污水站 氨氮:5.6 氨氮:6.897
物、氨氮、 1 2.4mg/L 准》;氨氮、 无
标 排 西北角 7t/a t/a
总砷、总 总砷:0. 总磷执行 C
放 总砷:0.0 总砷:0.088
磷 055mg/ J343-2010
096t/a t/a
L 《污水排入
总磷:0.2t 总磷:1.247
总磷:1. 城镇下水道
/a 3t/a
14mg/L 水质标准》
砷烷:0.
异丙醇、丙
053mg/
酮、砷烷、
m3 砷烷:0.001
扬州乾 磷烷根据 G
磷烷:N 砷烷:0.0 54t/a
照光电 B/T13201
D 00502t/a 磷烷:0.002
有限公 中推荐公式
硫酸雾: 磷烷:/ 56t/a
司 计算;硫酸
废气:砷 0.43mg/ 硫酸雾:0. 硫酸雾:0.
3
雾、氮氧化
烷、磷烷、 m 031t/a 1t/a
物执行 GB1
硫酸雾、 处 理 氮氧化 氮 氧 化 氮氧化物:
生产厂 6297-1996
氮 氧 化 后 达 物:ND 物:/ 0.069 t/a
10 房屋顶 1 《大气污染 无
物、丙酮、 标 排 丙酮:0. 丙酮: 0. 丙酮:0.222
0个 物综合排放
异丙醇、T 放 16mg/m 0064t/a t/a
3
标准》;氨气
VOC、氨 异丙醇:/ 异丙醇:0.
执行 GB145
气 异丙醇: TVOC:0. 744t/a
54-1993《恶
NDTVO 051t/a TVOC:0.1
臭污染物排
C:1.28 氨气:0.0 97t/a
3
放标准》;T
mg/m 44t/a 氨气:0.123
VOC 参照
氨气:1. 8t/a
执行上海市
38mg/m
3
地方标准
2
东厂界:
昼间 57.
8 夜间 5
0.9
南厂界:
昼间 52.
1 夜间 4
GB12348-2
4.7
008《工业企
达 标 西厂界:
厂界噪声 / / 业厂界环境 / / 无
排放 昼间 51.
噪声排放标
7 夜间 4
准》3 类区
5.1
北厂界:
昼间 64.
6 夜间 5
4.0
单位:d
B(A)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规,积极进行环保设备设施
建设任务,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
259-269 号,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四类污染物。
废水:生产废水包含有机废水和酸碱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后排放翔安污水处理厂。其中 CODcr、氨氮、PH、BOD5、SS 执行《厦门市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 中的“三级标准”CODcr400 mg/L、氨氮 35 mg/L、
PH 6-9 mg/L、BOD5 250 mg/L、SS 350 mg/L;氟化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中的“三级标准”氟化物 20 mg/L。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和经
处理过的生产废水统一排放到翔安污水处理厂。2017 年各污染物监测情况良好,
监测值均达标,没有超标排放情况发生。
废气:生产废气包含含氨废气、酸碱废气及有机废气和油烟。NH3 排放执行《恶
3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丙酮、TVOC(参照非甲烷总烃)、
HCl、H2SO4、氟化物、氯气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
中的标准,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相应的排放限值为 NH3
14kg/h、丙酮 150mg/m3、TVOC(参照非甲烷总烃)100mg/m3,HCl80mg/m3、硫酸
雾 40mg/m3、氟化物 7mg/m3、氯气 50mg/m3、油烟 2 mg/m3。2017 年各污染物监测
情况良好,监测值均达标,没有超标排放情况发生。
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3 类标准。昼间≤65 dB,夜间≤55 dB,2017 年厂界噪声检测值正常,无超标现
象。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 BOE 蚀刻液、废显影液、有机废液、
废碳纤维、废抛光液、危化品废包装物。用桶收集后存放于公司危废贮存仓库,
定期由有处置资质的厂家(苏州瑞环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
司、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晶协高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进行接
收处置,无发生泄漏事故。
2、扬州乾照光电有限公司
扬州乾照光电有限公司系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位于扬州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三类污染物。
废水:
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外延砷烷和磷烷废气洗
涤塔排水、清洗间废水、芯片清洗产生的酸性废水、有机废水、研磨和切割含砷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送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含砷废水单独排口所排废水总砷符合环评报告书中所列的污水接管要求;污
水处理站总排口所排废水中 COD、SS、氨氮、总磷符合环评报告书中所列的污水
处理厂污水接管要求。六圩污水处理厂的相关接管标准分别为:总砷:0.5mg/L,
4
COD: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2017 年排口内各项监测
值均达标,无超标现象。
废气:
废气主要为外延片生产产生的特殊气体废气,芯片清洗、光刻等工序产生的
有机废气、酸碱废气。特殊气体废气经喷淋系统及活性炭纤维吸附后通过 20 米高
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纤维吸附后通过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
干式酸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气经活性炭纤维吸附后通过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
外延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特殊气体砷化氢、磷化氢排放速率低于根据
GB/T13201 中推荐公式计算出的排放标准值(砷化氢排放速率 0.06kg/h,磷化氢排
放速率 0.18kg/h,无排放浓度标准限值);氨气最高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氨气排放速率 8.7kg/h,无排放浓
度标准限值);芯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排放酸性废气中硫酸雾、氮氧化物最
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
级标准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标准:45mg/m3,排放速率 2.6kg/h;氮氧化物排放浓
度标准:240mg/m3,排放速率 1.3kg/h);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丙酮、异丙醇排放速
率低于根据 GB/T13201 中推荐公式计算出的排放标准值(异丙醇排放速率 7.2kg/h,
丙酮排放速率 9.6kg/h,无排放浓度标准限值),TVOC 排放浓度低于参照执行的上
海市地方标准(TVOC 排放浓度标准为 100mg/m3,无排放速率限值)。2017 年排口
内各项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现象。
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风机、水泵和中央空调机组等生产辅助设备,其噪
声源强范围在 75~90dB(A)之间。
公司东、南、西、北厂界测点昼、夜噪声等效声级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排放标准为
5
65dB(A),夜间排放标准为 55 dB(A)。2017 年厂界各项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现象。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不涉
及公司财务报告中财务数据的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造成影响。本次补充后的《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
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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