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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乾照光电:补充公告2018-11-14  

						股票代码:300102           股票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18-12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黄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太行产业并购私募
基金)、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王岩莉(前述三者为一致行动人)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近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黄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太行产业并购

私募基金) 受让公司股东王维勇先生持有的乾照光电 4,600 万股股份,向公司递

交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报告书中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三“太行产业并

购私募基金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的补充

补充前:

    黄河投资系依法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代表太行产业并购私募基金受让

王维勇持有的乾照光电 4,600 万股股份,并以该契约型基金所募集资金支付本协

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款。基金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

    太行产业并购私募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3、基金管理权限(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等)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以及退出决策。


                                   1
    4、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单一股票。本基金的闲置资金,可以投资于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现金及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如需新增上述投资范围外的投资品种的,则应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私募

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对本章节内容进行变更。

    5、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 0.5%。

    6、基金的存续期限

    3年

    7、合同成立及生效

    (1)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签署采用纸质合同方式进行的,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

人、基金投资者共同签署后合同即告成立。

    (2)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应当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本合同经基金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与私募基金托管人合法签署;

    2)基金投资者认购资金实际交付并经份额登记确认成功,基金投资者获得

基金份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解除。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私募基

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投资者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8、合同终止及变更

    合同的变更

    (1)非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行业指引、自律规则及有关政

策发生变化的原因而导致合同变更时,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基金合



                                    2
同变更。

    1)如基金合同的变更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变化或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与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修改基金合同,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

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2)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签

署补充协议后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行业指引、自律规则及有关政策

发生变化需要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与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直接修改基金合同,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3)如本基金合同根据前述条款约定发生任何变更,且存在新增投资者拟

申购本基金份额,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确保新增投资者签署变更后的基金合同或

附有变更文件的原基金合同。如果新增投资者签署的基金合同条款与变更后的基

金合同不一致,私募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基金合同重大事项发生变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中国基金业协

会要求及时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下列事项:

    (1)本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3)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依法

取消私募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资质或者等原因导致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

有新基金管理人承接;

    (4)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基金业协会公告失联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



                                     3
    (5)私募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被依法

取消基金托管资格等原因导致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托管人承接;

    (6)经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而提前终止的;

    (7)本基金达到止损线(如有)且完成平仓操作的;

    (8)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后:

    山西黄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山西太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山西太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权山西省财政厅履

行出资人职责,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太行产业并购私募基金合同》约定山西黄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

称“黄河投资”)为本基金管理人,黄河投资系依法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

代表太行产业并购私募基金受让王维勇持有的乾照光电 4,600 万股股份,并以该

契约型基金所募集资金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款。基金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

    太行产业并购私募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3、基金管理权限(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等)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以及退出决策。

    4、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单一股票。本基金的闲置资金,可以投资于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现金及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4
    如需新增上述投资范围外的投资品种的,则应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私募

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对本章节内容进行变更。

    5、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 0.5%。

    6、基金的存续期限

    3年

    7、私募基金的计划募资总额:

    本基金计划募资总额不低于 3 亿元。其中山西太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出资 1.5 亿元;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5 亿元。

    8、私募基金的对外代表:

    本基金投资于投资范围内的涉及场外交易的投资标的时,私募基金管理人有

权代表本基金与相关方签署基金投资相关文件及协议,并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

义办理相关权属登记及变更手续。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向投资相关方说明真

实的资金来源为本基金,并保证将投资本金及收益及时返回至本基金托管资金账

户。

    9、合同成立及生效

    (1)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签署采用纸质合同方式进行的,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

人、基金投资者共同签署后合同即告成立。

    (2)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应当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本合同经基金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与私募基金托管人合法签署;

    2)基金投资者认购资金实际交付并经份额登记确认成功,基金投资者获得

基金份额。



                                    5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解除。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私募基

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投资者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10、合同终止及变更

    合同的变更

    (1)非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行业指引、自律规则及有关政

策发生变化的原因而导致合同变更时,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基金合

同变更。

    1)如基金合同的变更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变化或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与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修改基金合同,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

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2)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签

署补充协议后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行业指引、自律规则及有关政策

发生变化需要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与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直接修改基金合同,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3)如本基金合同根据前述条款约定发生任何变更,且存在新增投资者拟

申购本基金份额,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确保新增投资者签署变更后的基金合同或

附有变更文件的原基金合同。如果新增投资者签署的基金合同条款与变更后的基

金合同不一致,私募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基金合同重大事项发生变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中国基金业协

会要求及时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下列事项:



                                     6
    (1)本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3)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依法

取消私募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资质或者等原因导致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

有新基金管理人承接;

    (4)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基金业协会公告失联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

    (5)私募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被依法

取消基金托管资格等原因导致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托管人承接;

    (6)经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而提前终止的;

    (7)本基金达到止损线(如有)且完成平仓操作的;

    (8)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事项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披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中的其他内容不变。补充

后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新版)。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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