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19-031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发展需要,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乾照科技”)将与长治市沁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瑞通
电子”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9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已经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 2019 年 1 月-2019 年
序 交易主 交易 2019 年预计 2018 年发生
交易 关联人 3 月已发生金额(万
号 体 内容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类别 元)
厦门乾 长治市沁
照光电 销售 瑞通电子
1 科技有 商品 科技有限 芯片 10,000 5,952.245 789.765
限公司 公司
情况说明: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关联交易确认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沁瑞通电子于 2018 年 8 月 2 日起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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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个月内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乾照科技发生关联交易销售商品金额为 8,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关联交易确认和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自 2018 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乾照科技与沁
瑞通合计发生关联交易为 4,686.99 万元。
根据双方实际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情况预估及测算,预计沁瑞通电子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乾照科技发生关联交易销售商品金额为 10,000 万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长治市沁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305908902416
住所:长治市城区北董新街 65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宏
注册资本:3,000 万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2 日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LED 显示屏及配件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
(国家限定产品除外)、电线电缆、五金、检测仪器、电动工具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2018 年年度总资产 28,787.75 万元,净资产 2,234.22 万
元,主营业务收 43,831.21 万元,净利润 24.03 万元。
3、关联关系: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黄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太行产业并购私募基金及其王岩莉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三方合为持股 5%
以上股东,王岩莉女士现为长治市沁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10.1.5 的规定,沁瑞通电子为
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较强的履约
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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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双方实际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情况预估及测算,预计沁瑞通电子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乾照科技发生关联交易
销售商品金额为 10,000 万元。
2、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
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
品的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
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3、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
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拥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经营性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
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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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一致认可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19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
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产生的,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
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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