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7-03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1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公司”或“本
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不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19,603,31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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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刘文辉先生
咨询电话:0592-7616063、0592-7616059
传真电话:0592-7616053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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