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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乾照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7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5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8:00 以现场会议和电话

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考虑本次审议议题紧急,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董事,且通过电话沟

通等方式征得各位董事同意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下午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

实到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实际出席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张育先生主持,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同意附生效条件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的议案》

    2016 年 4 月 6 日,公司子公司厦门乾照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照

明”或“照明公司”)与淄博太奇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淄博太奇”)签

订《淄博太奇 10MW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

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77,629,286.79 元。《总承包合同》签订后,照

明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且该项目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竣工验收、

并网发电。截止目前,经反复催讨,淄博太奇尚余 52,644,458.21 元工程款项未

支付,公司已为该笔工程款计提 15,010,339.55 元坏账准备。

    为推进债务清偿,保障公司利益,照明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与淄博太奇、

淄博君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灿新能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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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书生效条件为乾照光电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约定

应收淄博太奇债权 43,644,458.21 元转为应收君灿新能源。经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等对君灿新能源进行尽调,发现君灿新能源存在较多问题(如存在较多未清偿债

务等),实施债权转让不利于保护公司利益,因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

不同意该附生效条件的《债务转让协议书》生效,仍为通过起诉淄博太奇及各担

保人等追偿淄博太奇未付工程款项及相关违约金、利息等。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7 名与会董事,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商敬军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理由如下:希望公司管理团队对过往的

工作认真总结,做好先期准备工作,不要再出现提请董事会通过否决前期已达成

协议的议案。我作为乾照光电的董事,相信在公司管理层和乾照光电全体员工的

努力下公司一定会发展壮大,成为一家优秀的上市公司。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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