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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刚路机:关于变更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4-12-09  

						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路机          公告编号:2014-71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1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
召开了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近期,公司接到利安达通知,利安达因业务人员不足等原因,无法承接公司
2014 年度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提议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
    一、审议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4 年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4 年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经过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审查,监
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
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况,同意将公司 2014 年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变更 201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经过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格、从业经验、人员
配置等多方面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
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公司 2014 年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