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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刚路机: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赠予进展的公告2017-12-27  

						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路机            公告编号:2017-81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赠予进展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建西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孙建西女士的通知,为履行股份赠予承诺事宜,孙建西女士与长安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签署了《长安财-达刚路机股票收益权
财产权信托信托合同》,委托长安信托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实施实际控制人的股份
赠予承诺。
    一、股份赠予承诺基本情况
    2016 年 1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建西女士承诺:“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综合考虑税收等政策环境和股票市场环境,将其持有的 2,117,340 股股份(或其
收益权)以合适的方式赠予公司部分骨干员工”,详见公司 2016 年 1 月 30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达刚路机:关于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向员工无偿赠予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 年 12 月,由于公司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为避免履行股份
赠予承诺对公司及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影响,经慎重考虑,孙建西女士决定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的适当时间再行履行股份赠予承诺。详见公司 2016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达刚路机: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赠予股份承诺的公告》。
    二、本次股份赠予进展情况
    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建西女士(即委托人)与长安信托
(即受托人)签署协议,由长安信托依据《长安财-达刚路机股票收益权财产权
信托信托合同》,将孙建西女士承诺无偿赠予的股份(即孙建西女士所持有的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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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路机 2,117,340 股股票)所对应的股票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长安财-达刚
路机股票收益权财产权信托”。该信托的受益人为委托人指定的特定对象—即
135 名公司骨干员工(原受赠对象为 145 名公司骨干员工,因离职原因,现受赠
对象调整为 135 名)。信托存续期间及信托到期后,委托人按约定时限自行售出
股票,将售出股票所获现金交付至信托公司,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制定的分配计划,
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暂为 135 名骨干员工,后期因离职等原因,可对受
益人进行调整)进行分配。具体操作时点如下:
    (1)委托人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 日内择机处置达刚路机 2,117,340
股的 30%股票(即 635,202 股),处置后于 12 月 4 日前(含当日)将处置股票所
得资金划付至信托账户。信托成立之日,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签字确认后的信
托分配方案(即分配员工名单、金额及分配账户),由受托人与受益人签署信托
收益分配合同。在受托人与全部当期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合同签署完成后,且受
托人已收到委托人划付资金的 3 个工作日内按照委托人提供的分配方案分配至
受益人;
    (2)委托人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 日内择机处置达刚路机 2,117,340
股的 30%股票(即 635,202 股),处置后于 12 月 4 日前(含当日)将处置股票所
得资金划付至信托账户。受托人已收到委托人划付资金的 3 个工作日内按照委托
人提供的分配方案分配至受益人;
    (3)委托人于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 日内择机处置达刚路机 2,117,340
股的 40%股票(即 846,936 股),处置后于 12 月 4 日前(含当日)将处置股票所
得资金划付至信托账户。受托人已收到委托人划付资金的 3 个工作日内按照委托
人提供的分配方案分配至受益人。

    三、有关承诺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承诺的履行将会极大地激发公司骨干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公司团队的
凝聚力和稳定性。

    四、备查文件

    《长安财-达刚路机股票收益权财产权信托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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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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