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胜升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众德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合计 52%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孙建西、李太杰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