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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刚路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1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在认真审阅涉及本
次交易方案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中部分内容需要修改,同意取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修改后的《关于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何绪文、钟洪明、傅瑜、房坤
                                               2019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