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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刚路机: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路机             公告编号:2019-45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达刚路机:关于召开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19 年 4 月 15 日~4 月 16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10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建西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1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8、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90,53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92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90,49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9.980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4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共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7,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0,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
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52%;反
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8%;弃权0股。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0,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
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52%;反
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8%;弃权0股。
   3、《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表决结果:同意190,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
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52%;反
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8%;弃权0股。
   4、《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0,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
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52%;反
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8%;弃权0股。
   5、《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0,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
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52%;反
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8%;弃权0股。
   6、《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
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52%;反
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8%;弃权0股。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该议案已经
                                                                    3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52%;反
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8%;弃权0股。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
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52%;反
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8%;弃权0股。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
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52%;反
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8%;弃权0股。
   10、《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
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52%;反
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8%;弃权0股。
   11、《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
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4
    同意7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52%;反
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8%;弃权0股。
    1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
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452%;反
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8%;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刘瑞泉律师和陈思怡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