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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视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13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乐视网”或“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白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岗位
的职责要求,聘任白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管
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新的活力;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白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的其他情形,同意选举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此页无正文,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雷让:                                  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