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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视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05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乐视网”或“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提名张广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关于提名武宝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广辉、武宝
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意选举其担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雷让:                                  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