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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源技术: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3-28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龙源技术”或“公司”)在 2019
年 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4 月 11 日期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3 亿
元人民币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进行现金管理,
该产品将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到期。公司拟在本次到期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分批在石嘴山银行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办理总额度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利率不低于合同签约前一日 Shibor(三个月)利率,具体
上浮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作为龙源技术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在石嘴山银行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行主体: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凤支行

    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协议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产品期限:1 年以内

    投资额度: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

    存款利率:利率不低于合同签约前一日 Shibor(三个月)利率,具体上浮
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上浮后年利率不超过 5%

    利息支付和本金归还:
                                     1
     (1)自公司存款资金到达石嘴山银行指定账户之日起开始按协议约定计息。

     (2)双方同意存款到期后一次性兑付本息,若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
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的节假日仍按本合同约定利率计付利息。

     (3)石嘴山银行应于存款到期日将存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划转至公司账户。

     该产品收益水平未挂钩任何金融衍生品价格,每笔投资的收益在签订协议时
约定,为固定利率,因此实质上属于保本型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产品名称因历
史原因一直沿用未作更改。

     2、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尚有部分资金结余。
此外公司有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3、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协议利率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

     二、发行主体基本情况和与公司关联关系

     1、发行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 39
号

     法人代表:张成保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86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228070689F

     营业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对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办理的其他业务。

     经审计,2017 年石嘴山银行的营业收入为 16.85 亿元、营业利润 6.98 亿元、
                                    2
净利润 4.78 亿元。2018 年,石嘴山银行资产总额为 534.75 亿元,净资产为 42.8
亿元(2018 年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制石嘴山银行 18.5967%股权,并能控制其日常经营及
财务决策,具有实质控制权。国家能源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公司与石嘴山银行是关联方,公司在石
嘴山银行进行现金管理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该产品属于低风险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主要
投资风险如下:

    (1)利率风险:公司收益可能低于以其它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

    (2)流动性风险: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为固定期限产品,不可提前终止理
财产品,也不可以在除石嘴山银行以外机构办理质押贷款,当市场上出现更高收
益的产品时,将有可能因此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当公司急需流动性时,无法及
时变现理财产品;

    (3)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息传递风险是指由于公司未能及时
主动了解产品信息,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而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做出合理决策,致使投资
蒙受损失的风险;

    (4)不可抗力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不可抗力风险是指由于战争、重大自
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
品受到干扰和破坏,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事宜的正常进行,
进而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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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水平,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强化银企合作关
系,获取更方便快捷的银行服务。在确保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以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
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可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
资回报。关联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现金管理相关文件,与龙源技术的相关人员访谈,保荐机构认为: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龙源技术的经营行为,以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拟投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第六次董事
会及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第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拟最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龙源技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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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肖   琳                     贾留喜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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