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存款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0-04-01
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2020-013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
办理存款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和 2019 年 7 月 8 日分别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3.035 亿元人民币、4.23
亿元人民币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
银行”)办理了结构性存款,上述存款将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到期。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尽可能提高公司资金收益
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
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内部规
章的规定,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日常存款业务,预计 2020
年度该行募集资金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
币(含定期存款)。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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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截至公告日,国家能源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
且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制石嘴山银行 18.5967%股权,能对石
嘴山银行实施重大影响,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
条有关规定,公司与石嘴山银行是关联方,公司在石嘴山银
行办理日常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存款的日常关联交易
议案》。华冰璐女士、张宝全先生、吴涌先生和杨伟东先生
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
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公司全称: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
39 号
法人代表:张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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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86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228070689F
营业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对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
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办理的其他业务。
2019 年度,石嘴山银行营业收入 14.17 亿元,净利润 2.39
亿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石嘴山银行净资产 39.42 亿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时,国家能源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并且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制石嘴山银行 18.5967%股权,
能对石嘴山银行实施重大影响,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0.3.1 条有关规定,公司与石嘴山银行是关联方,公司在石
嘴山银行办理日常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日常存款业务的关联交
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日常存款业务,预计 2020 年度
该行募集资金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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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定期存款)。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986 号)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3.0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8,621,500.00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
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石嘴山银行、中银国
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
石嘴山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
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663,477.36 活期、定期存款
合计 663,477.36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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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0,862.15 累计投入金额:58,764.74
是否达到预
截至期末累计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定可使用状
投入金额
态
承诺投资项目 46,465.00 38,764.74
1、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 5,000.00 5,000.00 是
2、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36,965.00 31,578.65 是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500.00 2,186.09 是
超募资金投向 20,000.00 2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分为: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
工程、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其中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已完工,项目无结余;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完工,实际投入 2186.09 万元,项目结余
2313.91 万元;2014 年 6 月末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
目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款项尚未支付完毕。
2010 年 12 月 3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止,已拨
付完毕。2013 年 12 月 3 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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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拨付完毕。截至目前,公司
剩余超募资金 44,397.15 万元。
3、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
尚有部分资金结余。此外公司有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需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遵循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
公司本项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据中国人
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定价。
公司在其存款利率按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
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执行。如发生费用,按照不高于市场
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公司办理日常存款为定期存款,收益
可能低于以其它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如公司提前支
取存款,公司仅能获得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结算利息。
(2)流动性风险:公司不得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
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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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办理定期存款并跟踪
本金及利息的收回。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通报公司董事会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
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进行全
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2020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的日
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募集资金账户(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额)
金融业务
石嘴山银行 71,949.24 万元
七、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
办理存款的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
序 预期收
受托人 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实际损
号 益率
益金额
石嘴山银行银 2019 年 1 2019 年 4
1 结构性存款协议 30,000 4.50% 292.50
川金凤支行 月 23 日 月 11 日
698.86
石嘴山银行银 2019 年 6 2020 年 4
2 结构性存款协议 30,350 4.35% (未结
川金凤支行 月 13 日 月 23 日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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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48
石嘴山银行银 2019 年 7 2020 年 4
3 结构性存款协议 42,300 4.35% (未结
川金凤支行 月8日 月 23 日
息)
八、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
日常存款业务,可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募集资金存款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事项递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
日常存款业务,可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募集资金存款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会议。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日常存款业务,2020
年度该行募集资金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
币(含定期存款),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8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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