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牧业: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明)2019-04-19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2018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的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人现就2018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15次董事会议,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次) 15
是否连续两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秦明 独立董事 15 15 0 0 否
本人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对2018年度召开的董事
会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投票,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度,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了10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
报告期股东大会召开次数(次) 10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秦明 独立董事 10 10 0 0 否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8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原则,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详细地
了解了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在公司作出决策之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对《关于
变更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出具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对《提名第
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18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对《选举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向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0,000万元的议案》、《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西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八师石河子市财金投资有限公
司借款10,000万元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8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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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通知》、《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实物资产核销进行
会计处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变
更生物资产会计核算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修改<章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6、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向全
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划转公司持有的
良繁中心牛场、141牛场、134牛场养殖业务资产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养殖公司
股权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西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养殖公司股权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于2018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政府
有偿回收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
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全资
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拟出售六家参股奶
牛养殖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
公司追加借款20,000万元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泉牲牧业有限责任公
司向八师石河子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的议案》、《关于召开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畜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出售部分养殖公司股权、资产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
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
告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新疆泉牲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划转15万吨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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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加工业务资产的议案》、《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11、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
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追加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全
资、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收购生鲜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
资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销售饲料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关于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
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担任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18年度履行了以下职
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
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
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同时,
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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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
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
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利用本人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组织结构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
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亲自到公司办公和经营场所实地考察,2018年度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
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能。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重
点对公司的应收账款状况、经济合同履行情况、诉讼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三)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5
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秦明
电子邮箱:1550528951@qq.com;
2019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
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秦明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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