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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牧业: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0  

						  证券代码:300106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公告编号:临2019-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5 月 10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9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一东路 28 号,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8,665,404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41.9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3 名,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8,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出席本次

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代表)股份 287,233 股。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度报告》及《2018 年度报告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599,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

权 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 220,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7,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8%。

    2、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599,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

权 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 220,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7,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8%。

    3、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599,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

权 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 220,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7,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8%。

    4、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599,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

权 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 220,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7,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8%。

    5、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599,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

权 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 220,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7,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8%。

    6、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599,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

权 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 220,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7,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8%。

    7、审议关于公司《新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8,9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2.74%;反对 7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 208,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74%;反对 7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形下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599,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

权 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 220,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7,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8%。

    9、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599,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

权 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 220,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7,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8%。

    10、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599,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

权 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 220,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8%;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弃权 57,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付立新律师、姜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详见公司同

时刊登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