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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新股份:关于向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2017-12-01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的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
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本计划”)。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7 日;
     2、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58 元/股;
     3、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

                                      获授的限制      占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授予总数
                                                                           比例
                                        (万股)          的比例
    陈学为         董事、总经理            40            16.74%              0.07%
    朱秀全        董事、总工程师           28            11.72%              0.05%
      高辉             财务总监            25            10.46%              0.05%
                合计                       93            38.91%              0.17%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1
额的10%。

    4、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
票。
    5、有效期:本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6、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5%
                      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5%
                      上市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以未扣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的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与期权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相同。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出具了《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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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报告》(【2017】京会兴验字 53000008),认为:“截至 2017 年 11 月 24 日
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 3,329,400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930,000 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 2,399,400 元,
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7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为 2017 年 12 月 4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218,424,133    40.02%           930,000      219,354,133   40.12%
   股份
无限售条件
               327,374,389    59.98%              0         327,374,389   59.88%
 流通股份
   合 计       545,798,522        100%         930,000      546,728,522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546,728,522 股摊薄计算,2016 年度
每股收益为 0.0416 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54,579.85 万股增加至 54,672.85 万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但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守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576.8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53%。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朱守琛先生持有公司 39.47%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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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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