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披露
了《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2),公司控股股东朱
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董事徐光武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彭建民先生
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部分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
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公司董事徐光武先生(拟减持 70,000 股)、高级管理人员彭建民先生(拟
减持 35,000 股)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已全部减持
完毕。详情见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2、公司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拟减持 95,000 股)
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75,000 股。详情见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河北建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8)。
3、截止 2019 年 4 月 30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黄吉琴女士尚有
20,000 股拟减持股份未减持。
二、其他相关说明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黄吉琴女士、徐光武先生、彭建民先生严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
的相关减持意向或承诺不一致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