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吉药控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22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吉药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3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2 日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1 日-2019 年 1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16 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梅河口市环城北路 6 号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
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军先生


                                         1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3 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2,888,7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9528%。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2,888,7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952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 0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0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
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同意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董事长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孙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二)《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888,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调整公司及公司董事长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孙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李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3
   1、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