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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药控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吉药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3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规定,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以及 2019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
司董事会的审批范围之内。该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系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日常经营往来,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9 年预计关   2018 年日常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人                  联交易金额      易实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易内容
                                            (万元)          (万元)

   向关联人     吉林海通制药
                             药品、药酒       6000             4,454
   采购产品       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对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制药”)增资67,062,500
元,占增资后海通制药10%的股份。2018年4月28日,海通制药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海通制药为公司的参股公司,2018年6月13日,公司指派高级管理人员刘龙为
海通制药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
通制药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海通制药的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23702228675G
    注册地址:辉南县朝阳镇永康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孙国安
    注册资本:14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含口服液)、丸剂(蜜丸、水
蜜丸、水丸)、酒剂、酊剂、糖浆剂、煎膏剂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生产和销售;
医药技术咨询服务;医药技术转让;医药科技成果转让;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
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及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2018年末总资产为91,684万
元,净资产69,19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7,778万元,净利润4,152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海通制药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所需。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
过程中产生,公司充分运用自身的销售渠道,通过孙公司金宝医药向海通制药采
购药品、药酒等产品并对外销售,其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交易公允。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合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定价依据公允,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及相关合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定价依据公允,我们认为上
述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思、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