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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开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300109             证券简称:新开源        公告编号: 2019-059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会议以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3:30 在河南省博爱县文化路(东段)1888 号公司三楼会
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王坚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
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36,487,29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742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36,445,91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72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41,37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190%。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7 人,代表股份 2,060,0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4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2,018,66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92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41,3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9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审议后,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6,487,29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 中 单独或 者 合并持 有 公司 5% 以 下 股份 的 中小股 东 表决结 果 : 同 意
2,060,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6,487,29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060,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在证监会指
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6,487,29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060,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6,487,29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 中 单独或 者 合并持 有 公司 5% 以 下 股份 的 中小股 东 表决结 果 : 同 意
2,060,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6,487,29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 中 单独或 者 合并持 有 公司 5% 以 下 股份 的 中小股 东 表决结 果 : 同 意
2,060,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
通过,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6,487,29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 中 单独或 者 合并持 有 公司 5% 以 下 股份 的 中小股 东 表决结 果 : 同 意
2,060,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2019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6,487,29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 中 单独或 者 合并持 有 公司 5% 以 下 股份 的 中小股 东 表决结 果 : 同 意
2,060,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6,487,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 中 单独或 者 合并持 有 公司 5% 以 下 股份 的 中小股 东 表决结 果 : 同 意
2,060,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韦忠律师和吴谦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