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7-07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及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8 月31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9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7日 下午15:00至2017年9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周强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05,967,96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3097%。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以下 简称“中小投资者”)2 人,所持股份合计 767,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数的 0.0778%。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263,854,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757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42,113,7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5525%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四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姚立先生、郭建南先生、宋鸿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姚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5,967,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6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2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 选举郭建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5,967,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6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 选举宋鸿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5,967,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6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希俭先生、林键女士、周强先生、解艳燕女士、褚旭先生、周向 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选举结果如下: 2.1 选举周希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5,967,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6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2 选举林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5,967,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6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3 选举周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5,967,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6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4 选举解艳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5,967,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6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5 选举褚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5,967,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6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4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6 选举周向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5,967,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6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毛郁伟先生、梁红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 2017 年 8 月 29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郎雪梅女士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 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毛郁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5,967,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6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2 选举梁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5,967,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6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5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6 年利润进行再次现金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05,967,9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6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法律意见书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仁药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