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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仁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18-06-28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公司控股股
东广东永裕恒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永裕”)及其全资子公司、一致
行动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恒
丰”)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将自 2018
年 2 月 26 日起 6 个月内拟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收到广东永裕及永裕恒丰《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告知函》,其在 2018 年 6 月 26、27 日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2,085,900 股,增持金额 1,000.55655 万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广东永裕恒丰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一致
行动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
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4、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增持均价                        占公司股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元/                         份总数比
                                              (股)    (元)
                                     股)                          例(%)
           集中竞价
广东永裕            2018 年 6 月 26 日    4.83     804,200      3,884,286   0.07%
           交易方式


           集中竞价
广东永裕            2018 年 6 月 27 日    4.76     864,000      4,112,640   0.07%
           交易方式


           集中竞价
永裕恒丰            2018 年 6 月 26 日    4.824    255,000      1,230,120   0.02%
           交易方式


           集中竞价
永裕恒丰            2018 年 6 月 27 日    4.785    162,700      778519.5    0.01%
           交易方式


合计:                                            2,085,900 10,005,565.5    0.17%

二、增持完成前后股份变化情况


                  增持前持股数及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及比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广东永裕       198,324,000      16.78%           199,992,200          16.92%



 永裕恒丰       114,752,520       9.71%           115,170,220          9.74%



   合计         313,076,520      26.49%           315,162,420          26.66%


三、后续增持计划

    广东永裕及永裕恒丰将根据 2018 年 2 月 26 日《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中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履行。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

   2、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
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广东永裕及永裕恒丰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告
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