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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向日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9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1、2015年度,公司为绍兴柯桥新联喷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1,300万元
人民币的银行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并由浙江庆盛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2、2015年度,公司为浙江荣盛纺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
币的银行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并由浙江庆盛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提供反担保。
    3、2015年度,公司为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700万元
人民币的银行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并由浙江庆盛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4、2015年度,公司为绍兴县骏联家纺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2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并由浙江庆盛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发生余额合计 7200 万元。
    绍兴柯桥新联喷织有限公司、浙江荣盛纺织有限公司、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
限公司、绍兴县骏联家纺制品有限公司、浙江庆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
已于2016年6月29日由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对上述尚未解除责
任的担保已计提37,675,942.53元预计负债。
    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司章
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有效评估对外担保责任风险,审慎进行对外担保
决策,化解公司对外担保责任风险,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永乐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有独
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永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周鸿勇




                                                      2017 年 8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赵秀芳




                                                      2017 年 8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沈福鑫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