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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向日葵: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3-13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其中,关联董事吴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3、公司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王永乐




                                                        2019 年 3 月 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刘国华




                                                        2019 年 3 月 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沈福鑫




                                                         2019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