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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向日葵: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19-04-29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葵”、“上市公司”或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简称“贝得药业”)
的股东购买其持有的贝得药业 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
成后,贝得药业将成为向日葵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经审慎判
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贝得药业已取得与其业务相关的资质、许可证书;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
报批事项已在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标的公司的 60%股权,不存
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资产出售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
整权利,不存在其他的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贝得药业将成为向日葵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
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也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
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
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
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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