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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讯自控: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17-046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7年8月
11日下午14:30点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15:00至2017年8月11日15: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傅宇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份
96,696,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46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名,代表股份31,0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名,代表股份数量
96,727,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58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激励计划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1.2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1.3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票数量和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1.7 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1.8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1.9 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1.10 公司/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1.11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1.12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1.13 回购注销的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2、《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62,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592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险峰律师、陈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