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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讯自控: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0-21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17-061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7年10
月20日下午14:30点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六楼大会议
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15:00至2017年10月20日15: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董事傅晓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名,代表股份106,070,49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1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计7名,代表股份106,070,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185%;通
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名,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名,代
表股份 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 名,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 名,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
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070,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险峰律师、陈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