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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讯自控: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18-07-13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18-050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激励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下简称“预
留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深圳万讯自控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对本次预留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预留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
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公告》、《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并于2018年7月3日起在公司内部OA
系统上将本次预留股票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3
日至2017年7月12日。公示期间,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
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截至公示期满,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
的审核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预留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预留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本次预留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
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预留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参与两个或
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预留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预留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