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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网科技:关于签署《关于设立厚达顺网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2017-11-10  

						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2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关于设立厚达顺网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意向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协议双方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
过程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作意向协议概述
    2017年11月9日,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网
科技”)与浙江厚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厚达资本”)签署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厚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
厚达顺网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共同
合作设立厚达顺网产业投资基金,通过投资和并购,协助公司在核心业务领域实
现良好发展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良好回报(以下简称“本次合作”)。
    厚达资本并非公司关联方,本次合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厚达资本为专业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2109。厚达资本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资
本为1000万元,控股股东为诸葛彬先生,法定代表人为诸葛彬先生,运营与办公
地点设在杭州,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管理与运营,重点关注TMT
产业领域。厚达资本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股权投资管理经验,善于挖掘新技术、
新模式驱动下产业效率提升酝酿的投资机遇,曾投资微贷网、寿仙谷等企业。
    除本次合作外,厚达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
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合作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顺网科技;乙方:厚达资本(甲乙双方以下合称为“双方”)
    (一)合作内容
    1、双方意向合作设立“厚达顺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定名,按实际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基金”)。
    2、基金核心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厚达顺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基金规模: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5亿元;
    (3)存续期:5+2年;
    (4)管理费:2%;
    (5)业绩奖励:在收回全体合伙人出资的情况下,提取基金收益的20%作为
管理人业绩奖励;
    (6)投资方向:TMT领域相关企业;
    (7)投资策略:投资成长期企业;
    (8)出资缴付:所有合伙人应按照签署的正式协议的约定按期缴付其认缴
金额;
    (9)基金管理人:基金实行双GP管理模式,由厚达资本担任基金执行事务合
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合伙协议)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
    (10)管理团队:厚达资本牵头组建专业投资团队,在基金存续期内必须全
职投入,负责其带领的投资团队的日常投资管理工作;
    (11)投资决策委员会:厚达资本派出两名成员、顺网科技派出一名成员一
起组成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每个基金投资的项目需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讨论表
决;
       (12)项目来源:厚达资本和顺网科技共同挖掘;
       (13)基金募集:以货币形式出资,按照30%:40%:30%的比例,按基金投资
进度分三批到位。首期1.5亿元,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缴150万元;占合伙
企业首期出资额的1%。顺网科技拟以自有资金认缴7500万元;占合伙企业首期出
资额的50%;其余份额由基金管理人依法向合格投资者募集7350万元。
    (14)主要分工:厚达资本团队承担项目的挖掘、项目执行、投后管理和退
出工作。顺网科技侧重项目推荐和后期收购整合等。
    (二)除顺网科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要求履行
的信息披露义务外,双方应当对本协议之内容及双方洽谈的过程及合作事宜进行
保密。除顺网科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其他方对外信息披露应当征得顺网科技
之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短信、微信等书面方式)。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但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内容对本协议双
方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仅为表达双方的合作初步意向,具体事宜需经顺网科
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如涉及)审议通过并以本协议双方(包括其他合伙人)最
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四)如本协议双方未能在本协议签署后【180】日内签署关于基金设立的
正式协议,顺网科技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修改或终止等均应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六)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同意,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予以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是公司基于未来长远发展做出的战略性探索;
公司将充分利用合作各方在产业基础、资本实力、TMT行业等方面的优势,重点
针对公司产业链范围内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从而加深公司产业链布局,增强公
司与产业链的结合,推动构建产业生态圈;借助与专业机构的合作,获得丰富的
项目资源,提高对投资标的运作的专业性,为公司实施有效的产业整合提供支持。
    本次合作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或构成依赖,本次合作有
利于公司获取优质投资机会,加快产业链布局。公司就本次合作的出资义务对公
司短期业绩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对本协议双方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仅为表达
双方的合作初步意向,具体事宜需经顺网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如涉及)审议
通过并以本协议双方(包括其他合伙人)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等相关规定,积极与厚达资本及其他投资人协商
确定基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资进度、存续期限、退出机制、会计核算
方式、投资方向等)、基金的管理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决策机制、各投资
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收益分配机制,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否决权等)等。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
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等有关规定,根据本次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
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
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厚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设立厚达顺网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