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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网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7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9月2日、2018
年9月19日、2018年9月27日、2019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数量11,014,23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9 %,最高成交价为15.10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11.70元/股,成交总金额140,306,202.7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
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股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亦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以下期间未开展股份回购行为,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关于
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0月1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
量的25%,符合《回购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关于回购股份数量的相关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