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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网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2019-09-19  

						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2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5亿
元(含2.5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拟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制定相应计划并予以实施。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的,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
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即,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09
月27日、2019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7)、《关于调整回购
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截至2019年9月18日,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19年9月1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331,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最高成交价为
17.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50,088,378.52元(不含
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3、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
额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预案中的回购资金总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预案
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之日(2018年9月3日)起至公司
本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公告前一日(2019年9月17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身份          变动日期   变动原因     变动数量
 李德宏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80912   自主减持   减持3.50万股
 李德宏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80917   自主减持   减持2.00万股
 李德宏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80920   自主减持   减持2.00万股
 李德宏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80921   自主减持   减持2.00万股
 李德宏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80925   自主减持   减持6.85万股
           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20181017   自主减持   减持1.50万股
  张丽
                   秘书
           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20181019   自主减持   减持1.00万股
  张丽
                   秘书
 陈建祥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       20190605   自主增持   增持0.01万股
    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德宏的买卖行为系其自主减持
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该等减持行
为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不存在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
不一致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丽的买卖行为系其自主减持行
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该等减持行为
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公司原监事陈建祥的买卖行为系其自主增持行为,不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该等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
形。
       三、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已回购股份将全
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后三年内实施的,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
减少。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已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在已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相应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0月15日)
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4、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公司未在
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
无涨跌幅限制。公司未以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