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测: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白永秀)2019-03-15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白永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作为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董事会,
对聘任高管、关联交易等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能够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
度对涉及公司战略、经营、人才、激励等重大问题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对公
司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一、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回顾
在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共参与了 6 次董事会,具体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
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6
姓 名 职 务 应出席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会 是否连续两次
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未出席会议
独立
白永秀 6 6 0 0 否
董事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事项未提出异议,均投出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议案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8年1月12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3月13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年度公司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8年度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及换届选举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2018 年 4 月 10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8 月 6 日,对公司第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 2018 年
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2018 年 12 月 24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等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及绩效考核等提出相关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及所做的其他工作和建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对公司 2018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的薪酬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体现了公
司经营业绩与个人绩效相统一的原则,同时对公司绩效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
议,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绩效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客观公正、诚信尽责、不断学习,作为独立董事为
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履行了应尽的责任。
2019 年度,本人将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
司科研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做出更大贡献。
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谢谢!
独立董事: 白永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