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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2014-04-08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4-30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
期将于2014年5月9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将第三
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的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程
序、监事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
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监事任期自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都拥有
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三、监事候选人推荐
    现任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以上
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
个提名人提名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日内(即 2014 年 4 月 15 日 17:00 前)按本
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推荐期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
合任职资格的监事候选人选,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被提名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推荐,并承诺所
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现任监事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
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
   7.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8.最近 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两次及以上;
   9.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0.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1.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
履行的各项职责;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法人股东,
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须在2014年04月15日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
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硕、陶静
   联系电话:0755-27347334-8068
   传真号码:0755-29912057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区三区11栋
   邮政编码:518103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个人身份证号码/
推荐人姓名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推荐人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方式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
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
历、职称、详细工作履
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公司或其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