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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26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4-6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14 年 08 月 20 日以电子
邮件、短信等通讯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08 月 25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方式
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深圳市长盈
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盈”)向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长盈粤富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盈投资”)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申请委托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 7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
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本次委托贷款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奇星先生、陈曦女士回避表决。截至公
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7,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4.71%,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
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广东长盈法定代表人孙业民先生全权办理本次委托贷款的相关
事项。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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