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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3-02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5-1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15 年 2 月 25 日以电子邮
件、短信等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 日 10:00 以通讯方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
事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定价方式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
监会令 100 号)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定价方式确定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者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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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期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
监会令 100 号)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期确定为: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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