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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5-07-20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5-8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扩产
金属 CNC 结构组件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全资子公司广东天
机的议案》,同意变更原用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
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其中,1.67 亿元用于扩产“金属 CNC 结构组件项目”,1
亿元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机工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智能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目
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进行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240 号
《关于核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759,036 股,发行价格每股 2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89,999,996.4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3,189,758.94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956,810,237.4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21 号)。公司已将全
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智能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2.67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
该项目尚未使用该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扩产金属 CNC 结构组件项目

       公司在金属 CNC 结构组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并与相关客户保持了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目前公司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市场的巨大需求,公
司迫切需要扩大金属 CNC 结构组件的产能。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的金属 CNC 结构组
件及超精密连接器两个募投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显示,公司在金属 CNC 结构组件产品研
发、生产上多年的经验铺陈,使得该项目建设周期较前述项目短,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
取得效益的时间较快,相比较超精密连接器项目更能满足短期市场需求,在较短时间内
更能给公司和广大股东带来更好的收益。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机工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随着移动通信终端行业的增速放缓,公司在保证现有盈利能力的同时,需要布局符
合国家政策方向和市场方向的新平台,进行长期的产业升级。《中国制造 2025》明确指
出,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
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
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公司原募投项目超精密连接器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因消费电子行业市场变化快,相
对于工业智能系统项目而言,超精密连接器项目的风险较大。而工业智能系统项目符合
国家未来十年的战略和创新制造业新生态,能够降低公司因局部行业波动所带来的市场
和经营风险,将为公司未来的产业转型和长远规划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和技术保
障。广东天机作为公司工业智能系统的平台,是公司打造工业 4.0 大生态的载体。公司
将以广东天机为核心,向工业 4.0 各领域进行拓展、整合,以实现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
划。
       同时,公司仍然看好超精密连接器项目未来在各个领域的发展,将以自筹资金的方
式继续投入到相关的产品开发,市场拓展和建设。

    三、变更后的用途说明
    1、扩产金属 CNC 结构组件项目
    公司将原用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目”的募集
资金 1.67 亿元用于扩产“金属 CNC 结构组件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1.67 亿元,其中建
安成本 600 万元,设备及辅助设施投资 12,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及其他 4,100 万元
(含厂房租赁费用)。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95,681.02 万元的 17.45%。

    本次扩产“金属 CNC 结构组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公
司把握市场机遇,从而实现快速发展。本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项目实
施后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公司在金属 CNC 结构件的行业地位,显著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水
平,从而提高盈利水平,能够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并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康稳定发展态势,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投资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机工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将原用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目”的募集
资金 1 亿元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机工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
机”),通过租赁位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区内的厂房予以实施。本次变
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95,681.02 万元的 10.45%。

    广东天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5 月,注册资金 6000 万元,住所位于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一路 4 号 2 楼 202 室,其法定代表人为陈苗圃,
注册资本为陆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工业智能系统方案开发、设计;工业智能设
备集成;机器人开发制造;工业智能设备开发制造;工业智能系统技术咨询及工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投资广东天机工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有利
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从而实现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广东天机工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具
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投产后将实现公司的产品结构调整,推动公司跨领域的横向扩展,
显著提升公司的自动化水平,从而提高盈利能力,能够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并有利于公
司保持健康稳定发展态势,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实,公司在金属 CNC 结构组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并与相关客户保持
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目前公司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市场的巨大
需求,公司迫切需要扩大金属 CNC 结构组件的产能。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的金属 CNC
结构组件及超精密连接器两个募投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显示,公司在金属 CNC 结构组件
产品研发、生产上多年的经验铺陈,使得该项目建设周期较前述项目短,从目前实施情
况来看取得效益的时间较快,相比较超精密连接器项目更能满足短期市场需求,在较短
时间内更能给公司和广大股东带来更好的收益。

       同意将原用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目”的募集
资金 1.67 亿元用于扩产“金属 CNC 结构组件项目”。

       随着移动通信终端行业的增速放缓,公司在保证现有盈利能力的同时,需要布局符
合国家政策方向和市场方向的新平台,进行长期的产业升级。《中国制造 2025》明确指
出,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
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
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公司原募投项目超精密连接器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因消费电子行业市场变化快,相
对于工业智能系统项目而言,超精密连接器项目的风险较大。而工业智能系统项目符合
国家未来十年的战略和创新制造业新生态,能够降低公司因局部行业波动所带来的市场
和经营风险,将为公司未来的产业转型和长远规划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和技术保
障。广东天机作为公司工业智能系统的平台,是公司打造工业 4.0 大生态的载体。公司
将以广东天机为核心,向工业 4.0 各领域进行拓展、整合,以实现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
划。

       同意将原用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目”的募集
资金 1 亿元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机工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方案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原用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目”的募集
资金 1.67 亿元用于扩产“金属 CNC 结构组件项目”。

    同意将原用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目”的募集
资金 1 亿元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机工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