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其元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8-2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其元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政策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海其元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其元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
于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其元
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宋 晏 杨高宇 孔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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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