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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孔祥云)2017-03-24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孔祥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16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
和经营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
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5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
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是否连续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姓名                                                      缺席次数   两次未出
                 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孔祥云         5           3          2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自2016年7月29日长盈精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任职公司独立董
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报告期内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6年8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人就201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
文件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山长盈新增担保额度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6半年
度报告相关文件以及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山长盈新增担保额度。

    2、2016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其
元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上海其元对外投资参
股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3、2016年9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为产业并购基金优
先级资金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并为优先
级资金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同意为产业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2016年12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本次
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拟核销的坏账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所
以,同意公司此次的坏账核销。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自2016年7月29日长盈精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任职公司独立董
事,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截至2016年12月
31日,董事会未召开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沟通。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
电话询问、现场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审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主
动、及时地对有关事项进行跟踪,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此外,积极
关注公共传媒对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和加强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更好的建议。
七、其他工作

    1、未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2016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
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2017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
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孔祥云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