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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1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
                      申请文件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
司2018年07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量
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的因素,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后作出的决议。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
正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
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高宇                  宋   晏                孔祥云


                                                    _________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