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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补选)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在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综合情况了解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的独
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
有效;
    3、董事候选人陈小硕先生、彭建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
入期的情形;
    4、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陈小硕先生、彭建春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中
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与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其能够胜任公
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陈小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黎英岳先生为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聘任田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高宇                      宋   晏                  孔祥云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