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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9-4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施行时间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施行时间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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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财会〔2019〕9 号),并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关于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
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要求进
行的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权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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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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