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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坚瑞沃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6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做出的关于聘任李瑶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李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建阁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
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一致同意聘任李瑶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李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建阁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 李 成    李玉萍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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