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瑞沃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17-10-16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沃能 公告编号:2017-116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郭鸿宝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 万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郭鸿宝
(二)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郭鸿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1,777,3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2%,其控制
下的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03,030,30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6%,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14,807,6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2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
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产管理。
(2)股份来源:公司首发上市前所持股票
(3)拟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且任意连续 3 个月
1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其他说明:如遇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
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股票上市前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重大资产重组现金认购配套募集资金取得公司股票的承诺
郭鸿宝先生在本次以现金认购配套募集资金中取得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郭鸿宝先生控制下的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通过本
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先生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避免和减
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承诺。
4、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因 2016 年公司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郭鸿宝先生于 2017 年 3 月 6 日承诺,
自 2017 年 3 月 6 日至 2017 年 9 月 5 日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鸿宝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
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的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 成的不确定性。
(二)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郭鸿宝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
2
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郭鸿宝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3